
新闻资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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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上半年上海自贸试验区相关重要政策汇总
抓住增设上海自贸试验区新片区契机,进一步扩大外资开放领域,推动一批标志性项目落地;推动更多企业增资扩股,开展新项目投资,加大技术改造和科技投入,进一步扩大在沪投资规模;鼓励在沪跨国公司地区总部从管理等单一功能总部向结算、投资、营运等多功能总部升级,支持外资研发中心从区域性向全球研发中心升级,推进一般制造业向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升级;着力发挥上海在全球贸易投资网络的枢纽作用,以实施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为横向开放主轴,探索建设数字贸易跨境服务功能区,探索建设跨境生物医药保税研发区,探索建设文化旅游资源集聚区;推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区域化、国际化,深化长三角区域单一窗口建设,建设一批交易平台,形成一批新技术、新业态、新模式,推进更高质量的长三角区域市场一体化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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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税区最新海关政策!来了!
自2019年4月1日起在关区实施出口原产地证书“通报通签”签证模式。企业在发送证书时须选择签/领证机构为“上海海关本部”;对审核通过的证书,企业可选择自助打印的方式制证,也可选择关区任一原产地签证机构签发证书;对缓审的证书,企业应根据回执要求,备齐纸质资料,选择关区任一原产地签证机构审核签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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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简化综合保税区进出区管理的公告
为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》(国发〔2019〕3号),简化综合保税区货物、物品进出区管理,推进贸易便利化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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综合保税区最新政策公告整理
近日,《国务院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》发布,旨在将综合保税区建设成为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新高地,加快综合保税区创新升级,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,推动综合保税区发展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加工制造中心、研发设计中心、物流分拨中心、检测维修中心、销售服务中心。各部门为贯彻落实该意见相继推出支持政策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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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保税维修业务监管有关问题的公告
本公告适用于海关对企业开展保税维修业务的监管,即企业以保税方式将存在部件损坏、功能失效、质量缺陷等问题的货物或运输工具(以下统称“待维修货物”)从境外运入境内进行检测、维修后复运出境。